项目概况:
******管理局2025年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4月21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5NBHSWCS118;
2、项目名称:******管理局2025年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770000;
5、最高限价(元):770000;
6、采购需求:
******管理局2025年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7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管理局2025年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7、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列入“******、******”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4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供应商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本项目实行电子磋商,无须供应商到现场。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4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关于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的《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操作指南链接******/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5、对供应商的限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供应商自行踏勘。
八、业务咨询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管理局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路5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钟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68号NB568电商产业园7号楼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维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过敏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大厦2楼
传 真:/
联 系 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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