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比选一家有资质的单位作为2025年钟山县涉案******资源局涉案矿产品编制相关报告服务工作,有意向的并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均可参与本次比选活动。现将本次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我局办案需求,组织开展涉案矿产品的相关服务工作,工作内容包括:编制矿产品数量评估报告、矿产品种鉴定相关报告、矿产价值评估相关报告、组织开展涉案矿产报告后期送审等工作。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函》(桂价费函【2012】77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勘查项目预算标准》(桂财资环【2021】18号)计价标准。
(三)中标单位与我局签订相关案件保密协议。
二、工期要求:本项目中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上限控制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函》(桂价费函【2012】77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勘查项目预算标准》(桂财资环【2021】18号)计价标准。依据案件具体要求确定具体价格。
四、企业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质;
(二)拟派驻本项目的人员必须具有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和地质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以上;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投标人具有开具现代服务业增值税普通发票资质。
(六)不接受外资、中外合资和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
(七)矿业权评估资质
五、选定方式
根据报名单位的综合情况择优选出符合条件的单位,最终确定1家单位承担该项目。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不足3家,则此次比选活动无效。
六、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2.法人委托书(原件1份);
3.办理人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4.相关资质证书(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打印盖章原件1份);
6.报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1份);
7.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相关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用纸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封口章,注明日期。
七、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请于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6日(8:00-12:00,15:00-18:00)递交材料到我局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股,并填写报名表。本次报名仅接受现场方式报名,资质证书需现场核验原件,不接受电话或网络方式报名。
******资源局),联系人:蒙盛连联系电话:******
八、中标单位确定
根据对报名单位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选定单位。
九、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在报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论是否签订合同,均由报名人承担,报名文件不退还。
******资源局
2025年4月9日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我局办案需求,组织开展涉案矿产品的相关服务工作,工作内容包括:编制矿产品数量评估报告、矿产品种鉴定相关报告、矿产价值评估相关报告、组织开展涉案矿产报告后期送审等工作。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函》(桂价费函【2012】77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勘查项目预算标准》(桂财资环【2021】18号)计价标准。
(三)中标单位与我局签订相关案件保密协议。
二、工期要求:本项目中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三、上限控制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函》(桂价费函【2012】77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勘查项目预算标准》(桂财资环【2021】18号)计价标准。依据案件具体要求确定具体价格。
四、企业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质;
(二)拟派驻本项目的人员必须具有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和地质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以上;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投标人具有开具现代服务业增值税普通发票资质。
(六)不接受外资、中外合资和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
(七)矿业权评估资质
五、选定方式
根据报名单位的综合情况择优选出符合条件的单位,最终确定1家单位承担该项目。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不足3家,则此次比选活动无效。
六、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2.法人委托书(原件1份);
3.办理人身份证(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4.相关资质证书(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打印盖章原件1份);
6.报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1份);
7.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相关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用纸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封口章,注明日期。
七、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请于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6日(8:00-12:00,15:00-18:00)递交材料到我局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股,并填写报名表。本次报名仅接受现场方式报名,资质证书需现场核验原件,不接受电话或网络方式报名。
******资源局),联系人:蒙盛连联系电话:******
八、中标单位确定
根据对报名单位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选定单位。
九、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在报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论是否签订合同,均由报名人承担,报名文件不退还。
******资源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