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在普宁市占陇镇普宁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起步区纺织西路北侧建设普宁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4×20t/h燃气锅炉、2×50t/h燃气锅炉以及2台40MW燃气轮机组(每台轮机组配套1台60.8t/h余热锅炉)。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已由揭阳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7月19日审批通过,批文号为揭市环(普宁)审(告知)【2019】1号;2021年底,结合当地园区管理及供电部门的相关要求,项目实施变更并于2021年12月取得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揭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表》(揭市环(普宁)审(告知)[2021] 9号)。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场地限制等因素,相关排气筒高度发生了相应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7月16日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等有关规******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评价单位在充分收集有关资料并深入进行现场踏勘后,依据国家、地方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在建设单位大力支持下,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依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粤环办【2015】36号),现将该项目的环境信息向公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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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 jqvz
作者(136****3145,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12-25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