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揭阳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及绩效考评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2024年揭阳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及绩效考评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黄岐山大道财润大厦4楼406开标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揭阳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及绩效考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9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9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五部分:1、政府网站监测服务;2、政务新媒体监测服务;3、网站内容安全监测服务;4、市门户预考评服务;5、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供应商已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8日 至 2024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黄岐山大道财润大厦4楼406开标室
方式:磋商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售。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黄岐山大道财润大厦4楼406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黄岐山大道财润大厦4楼406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售。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正式领取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副本复印件。
(2)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B)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到现场进行填写)。
注: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同时,请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线上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1)注册: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录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领取文件: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采购文件费用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费用:
(A)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B)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费用。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分支机构参加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报表)或2024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和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相关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机关大院8号楼
联系方式:吴女士0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郭锦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锦波、陈业锐、林大炯、陈平平
电 话: ******